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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世界的物质性及其发展规律

第一节 世界的多样性与物质统一性

  1. 哲学基本问题
    • 一是存在和思维、物质和意识谁为本原的问题,即何者为第一性的问题。划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
    • 二是存在和思维、物质和意识是否具有同一性的问题,即思维能否正确地反映存在、人能否认识或彻底认识世界的问题。划分可知论和不可知论
  2. 唯物主义
    • 古代朴素唯物主义:合理性和进步性
    • 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直观性和朴素性
  3. 马克思主义的物质范畴具有丰富而深刻的理论意义
    • 第一,坚持了 唯物主义一元论,同唯心主义一元论和二元论划清了界限。
    • 第二,坚持了 能动的反映论和可知论,批判了不可知论。
    • 第三,体现了 唯物论和辩证法的统一,克服了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缺陷。
    • 第四,体现了 唯物主义自然观与历史观的统一,为彻底的唯物主义奠定了理论基础。
  4. 马克思主义的物质观
    1. 物质的存在方式
      • 物质是指不依赖于人的意识又能为人的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
      • 客观实在性 是物质的唯一特性。
      • 物质的 根本属性是运动。运动是标志一切事物和现象的变化及其过程的哲学范畴。
      • 物质世界的运动是绝对的,而物质在运动过程中有暂时的静止。
      • 相对静止是物质运动在一定条件下的稳定状态。
      • 时间和空间是运动着的物质的基本存在形式:
        • 时间是物质运动的持续性、顺序性,特点是一维性。
        • 空间是物质运动的广延性、伸张性,特点是三维性。
    2. 物质世界的 二重化:人的实践活动是自然界与人类社会、客观世界与主观世界相分化的关键,也是他们相统一的关键。
      • 自然界和人类社会
        • 区别:自然界中一切自发产生;人类社会是人有目的的实践的结果。
        • 联系:自然界中有“人化自然”;社会中有自然物质和自然力的运用,物质生产本身也是人与自然的物质能量的交换。
      • 客观世界与主观世界
        • 区别:客观世界不依赖于思想意识而存在,包括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主观世界是人的头脑反映和把握物质世界的精神活动的总和。
        • 联系:主观世界是对客观世界的反映,并反作用于客观世界。
  5. 物质与意识的辩证关系
    1. 物质决定意识
      • 起源:意识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意识是社会历史的产物,劳动在意识的产生和发展中起着决定性作用。
      • 本质:意识是人脑的机能和属性,是物质世界的主观映象。意识在内容上是客观的,在形式上是主观的,是客观内容和主观形式的统一。
    2. 意识对物质具有反作用:意识的能动作用:
      • 意识具有目的性和计划性。
      • 意识具有创造性。
      • 意识具有指导实践改造客观世界的作用。
      • 意识具有调控人的行为和生理活动的作用。
    3. 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规律性的辩证统一
      • 主观能动性与客观规律性的辩证关系:
        • 尊重客观规律是正确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前提。
        • 只有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才能正确认识和利用客观规律。
      • 正确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前提和条件:
        • 第一,从实际出发是正确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前提。
        • 第二,实践是正确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的根本途径。
        • 第三,正确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还要依赖于一定的物质条件和物质手段。
      • 坚持遵循客观规律与发挥主观能动性相统一,要求充分发扬历史主动精神。
    4. 意识与人工智能
      • 人工智能不可能取代或超越人类
        • 人类意识是 知情意的统一,而人工智能只能是人类的理性智能的模拟和扩展,不具备情感、信念、意志等人类意识形式。
        • 社会性 是人的意识所固有的本质属性,而人工智能不可能真正具备人类的社会属性。
        • 人类的 自然语言 是思维的物质外壳和意识的现实形式,而人工智能难以完全具备理解自然语言真实意义上的能力。
        • 人工智能能够获得人类意识中可以化约为数字信号的内容,但是人脑中总有许多东西无法被化约。
  6. 世界的物质统一性:世界的统一性在于他的物质性,世界统一于物质。
    • 第一,自然界是物质的。
    • 第二,人类社会本质上是生产实践基础上形成的物质体系。
    • 第三,人的意识统一于物质。

第二节 事物的普遍联系和变化发展

  1. 联系和发展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总观点,集中体现了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
  2. 联系是指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的关系。
  3. 联系的特点:
    • 首先,联系具有 客观性
    • 其次,联系具有 普遍性
      • 其一,任何事物内部的不同部分和要素之间都是相互联系的。
      • 其二,任何事物都不能孤立存在,都同其他事物处于一定的联系之中。
      • 其三,整个世界是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
    • 再次,联系具有 多样性
      • 直接联系与间接联系
      • 内部联系与外部联系
      • 本质联系与非本质联系
      • 必然联系与偶然联系
    • 最后,联系具有 条件性
  4. 发展的实质:物质世界的发展,特别是人类社会的发展,其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新事物是指合乎历史前进方向、具有远大前途的东西;旧事物是指丧失历史必然性、日趋灭亡的东西。在新陈代谢的发展过程中,新事物是不可战胜的。新事物在本质上优越于旧事物,具有强大生命力。
  5. 唯物辩证法揭示了事物变化发展的一般规律,即 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其中对立统一规律是根本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6. 对立统一规律
    1.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
      • 矛盾的含义:矛盾是反映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 对立统一 关系的哲学范畴。对立和统一分别体现了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
      • 矛盾的 同一性 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
      • 矛盾的同一性的含义:
        • 一是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依存、互为存在的前提,并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
        • 二是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贯通,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 矛盾的 斗争性 是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性质和趋势。
      • 矛盾可以分为 对抗性矛盾和非对抗性矛盾 两种基本形式。
      •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相互联结、相辅相成。
      • 矛盾的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 第一,同一性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前提。
        • 第二,同一性使矛盾双方相互吸取有利于自身的因素,在相互作用中各自得到发展。
        • 第三,同一性规定着事物转化的可能和发展的趋势。
      • 矛盾的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 第一,矛盾双方的斗争促进矛盾双方力量的变化,造成双方力量发展的不平衡,为对立面的转化、事物的质变创造条件。
        • 第二,矛盾双方的斗争是一种矛盾统一体向另一种矛盾统一体过渡的决定性力量。
      •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辩证关系原理要求我们在观察和处理问题时,必须善于把二者结合起来,在斗争性中把握同一性,在同一性中把握斗争性。运用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辩证关系原理指导实践,要正确把握和谐对事物发展的作用,还要大力发扬斗争精神。
    2.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 矛盾的 普遍性: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
      • 矛盾的 特殊性:各个具体事物的矛盾、每一个矛盾的各个方面在发展的不同阶段上各有其特点。
        • 一是 不同事物的矛盾 各有其特点。
        • 二是同一事物的矛盾在 不同发展过程和发展阶段 各有不同特点。
        • 三是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 不同方面 各有不同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 把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辩证关系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就是要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 两点论” 是指在分析事物的矛盾时,不仅要看到矛盾双方的 对立,而且要看到矛盾双方的 统一;不仅要看到矛盾体系中存在 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而且要看到 次要矛盾矛盾的次要方面
        • 重点论” 是指要着重把握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并以此作为解决问题的出发点。
      • 矛盾普遍性与矛盾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矛盾的普遍性即矛盾的共性,矛盾的特殊性即矛盾的个性。
      • 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
      •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各国实际相结合的哲学基础,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哲学基础。
  7. 量变质变规律
    • 量变质变规律体现了事物发展的渐进性和飞跃性的统一。
    • 质:一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内在规定性。
    • 量:事物的规模、程度、速度等可以用数量关系表示的规定性。
    • 度:保持事物质的稳定性的数量界限。
    • 量变:事物数量的增减和组成要素排列次序的变动,是保持事物的质的相对稳定性的不显著变化,体现了事物发展渐进过程的连续性。
    • 质变:事物性质的根本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体现了事物发展渐进过程和连续性的中断。
    • 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
      • 第一,量变是质变的 必要准备
      • 第二,质变是量变的 必然结果
      • 第三,量变和质变是 相互渗透 的。
    • 量变质变规律的方法论意义:
      • 一方面,当事物的发展处在量变阶段时,要踏踏实实做好日常工作,为未来重大改变做准备;
      • 另一方面,当质变来临的时候,要果断地、不失时机地抓住机遇,促成质变,使工作迈上新台阶。
  8. 否定之否定规律
    •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
    • 肯定因素是维持现存事物存在的因素,否定因素是促使现存事物灭亡的因素。
    • 辩证否定观(否定的深刻内涵):
      • 第一,否定是 事物的自我否定、自我发展,是事物内部矛盾运动的结果。
      • 第二,否定是 事物发展的环节,是旧事物向新事物的转变,是从旧质到新质的飞跃。
      • 第三,否定是 新旧事物联系的环节,新事物孕育产生于旧事物。
      • 第四,辩证否定的实质是“扬弃”,即新事物对旧事物既批判又继承,既克服其消极因素又保留其积极因素。
    • 否定之否定: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
      • 第一次否定使矛盾得到初步解决,而处于否定阶段的事物仍然具有片面性。
      • 第二次否定实现了对立面的统一,使矛盾得到根本解决。
    • 事物的发展呈现出周期性,不同周期的交替使事物的发展呈现出波浪式前进或螺旋式上升的总趋势。
  9. 内容与形式
    • 内容指构成事物的一切要素的总和,形式指把诸要素统一起来的结构或表现内容的方式。
    • 任何事物都是内容与形式的统一。
      • 一方面,内容是事物存在的基础,对形式具有决定作用。
      • 另一方面,形式对内容具有反作用。
  10. 本质与现象
    • 本质是事物的根本性质,是构成事物的诸要素之间的内在联系。
    • 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是事物本质的外在表现。现象可以区分为真象和假象。
  11. 原因与结果
    • 在事物的普遍联系中,引起某种现象的现象就是原因,被某种现象引起的现象就是结果。
  12. 必然与偶然
    • 必然是指事物联系与发展中确定不移的趋势,在一定条件下具有不可避免性。
    • 偶然是指事物联系与发展中不确定的趋势。
  13. 现实与可能
    • 现实是指相互联系着的实际存在的事物的综合。
    • 可能是指包含在事物中、预示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

第三节 唯物辩证法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不考)